Wednesday, October 29, 2003

白痴細胞

我也不知為什麼,但我在Florida這兩個多月的而且確很快樂。我告訴同房:「我已經有好幾年沒有笑這麼多了。」
這是真的,我在這裡煩惱的,不過是明天的paper應該怎麼寫,或許明天該做什麼好。終於可以離開學會的工作和那堆亂七八糟的人際關係,是一種解脫。有時覺得自己回到了初中的狀態,嘻嘻哈哈為無聊事笑到肚痛。這有什麼不好?我一直想自己的生活能簡單一點。
大家都說我愈來愈白痴,我想太概我的心境是回到中五的時代吧﹗那時候還不需要為任何學會的工作而奔波,擔心的,不過是要不要跟鄰座那個男子拍拖。同房說我從來沒有bad mood,我說我們兩個從來不會心情不好,可能是我們都太白痴的緣故。看來我從香港帶來的白痴細胞,已經傳到這個在Orlando土生土長的美國人身上了。
話說有天我打電話給Mett,想留個voicemail給他,結果我那段voicemail是這個樣子的:
"Hi, Queenie! ......(因為知道說錯話所以停了一會不知怎算)..shit.............." 就這樣收了線。
我告訴同房、Natalie和Erika,並且靠他們一傳十,十傳百底下,笑死了不少人。結果這個voicemail成為全日最好笑的笑話。我想我在這裡,常常奇招百出做白痴事吧。其實我沒有這個意圖,我想是我天生少根筋。回香港要問阿媽「我條孖筋去左邊」,應該是一個很耐人尋味的問題。不過我的白痴應該傳自我爸吧,但我爸的白痴,好像是用十年寒苦訓練出來的。而且不知是我的白痴細胞太厲害,還是我身邊的人都隱性白痴,總覺得身邊的人的行徑都愈來愈蠢。特別我和Mett簡直是兩個天生大笨蛋,想要命的就不是跟我們車,事先聲明無命賠。唯一可以提供的資料是,你聽到'oh, my god' 的頻率將會前所未有的高,像坐過山車吧.....
我同房也跟著我,常常傻笑。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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