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重覆
昨天晚上花了整整一個小時瀏覽某作家的網頁,結果二十四小時後該網站出現在朋友的網頁上。
不期然有點厭惡這樣的同步率,在疑神疑鬼是否有誰在搗亂。
思考朋友說的「在香港懂寫字就可以成為作家」,一直認為作家是崇高的職業,文筆非常好、有創見創意、思考慎密、言之有物方能成為作家。這些條件是基本也是門檻。近年或許因為愛情小說興起,排山倒海的才女崛起,就像靠包裝靠外表便可成為暢銷作家。很久沒看這種愛情小說,或許她們有真材實料,我不大清楚,倒是看這位人兄的網頁,他不成「家」也大概也成「作者」。如果能將設計跟寫作混在一起,把畫跟文字的比例再調度,文字比繪本多一點,也是個非常好的嘗試。
有線又重播Jamie Oliver的烹飪節目,同一集我一個月內已經看了三次,雖然我很喜歡這一集做的水果甜品,但真的太多(無論水果和重播次數都太多)。
今天一整天做翻版工場把自己/人家旅行用DV拍的影帶錄成DVD,很有種看電視看成精的感覺。畢業前要找個DV拿回學校玩,或許偷拍某教授上課再燒成DVD送人。哎呀,記起現在沒有Stuart的課了,可惜可惜。
想wind帶。
有人問我:「你找工作了嗎?」
「未。」
「其實你是不是沒有打算找工作?」
「如果有這個選擇,我會這樣做。」
今天收到學校placement centre/student affairs寄來有關recruitment talk的資料,一打開來就是: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差點跟電腦screen說:「不想,你快點閉咀。」
3 Comments:
不說不知,我已靜靜雞拍左MARTHA 上堂0既video
HAHAHAHAH,我同你幾心有靈犀!!!
KANG1
i want to be a millionaire bor, no should be billionnaire. hee!
lily
果d才女?好得喎…又識搵錢,寫作之餘又會拍下"boots detox"既ad,又有美好身段…真係…係香港先有
k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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