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飛的眼睛
另外一篇也是那個青瀝時代的遺物,那時蠻欣賞李敖的:
張飛的眼睛
我們都不叫他的真名,我們都叫他「情棍」; 他真是「情棍」; 他的女朋友真多,多得像碧潭的魚。
魚竿的一端,是一塊香噴噴的餌;魚竿的另一端,就是那綽號「情棍」的釣魚人。 在臺北,我們不常碰面,因為他是女生宿舍的常客,他的大部分時間要用來「孝敬」女孩子,要送往迎來。
自從我搬到碧潭來後,我每個月都要看到他。當然不是他一個人,每次見他,他的衣服換了,女朋友也換了。
這次我又看到他,居然只有一個人,面山望水,釣起魚來了。我走過去,朝他的肩膀拍了一下,他轉過頭來一看是我,趕忙說:
「哈!原來是你,怎麼樣?隱居生活痛快嗎?仁者樂山,智者樂水,這兒又有山又有水,你一定整天見仁見智了!」「不錯,仁者樂山,智者樂水,但卻趕不上『情棍樂釣魚』。我是看破紅塵的人,人家都往海外留學、往城市裏跑,我卻溜到鄉下來做田園派,來看你們都市的人兒雙雙對對到這兒遠足,吸收我們的山林氣,釣走我們的國姓魚!」
「得了!得了!你說這些帶刺兒的話幹嘛?人才既然下鄉來,做隱士就該像個隱士,別那麼酸溜溜的!帶女朋友劃划船、獨個兒釣釣魚,是我們這些無大志的人們的一點起碼的生活條件,又算得了什麼?」
魚標忽然下墮,他趕忙把竿往起一揚,一條小魚活蹦蹦的跳出水面,他看了一下小魚,然後把它從鉤上解下來,又丟回河裏去了。
「怎麼?」我問:「釣起來又丟回去,發慈悲嗎?何必不學姜太公,乾脆把魚鉤扳直?」 「不是慈悲,我是吃葷的,並且不像聖人,不必假惺惺的遠扈廚,我聞其聲,還是可以食其肉的。只是這條魚大小了,放它去吧!」
「你倒寧缺毋濫,不合你胃口的你不要。」
「就是這樣,人活著,若能把握住一個標準,『合則留,不合則去』,『難進而易退』,那就再好也沒有了。我不敢說我個人在任何事上都能把握這個標準,不過在釣魚和戀愛上倒做得差不多。」他神氣地點著頭,得意地笑著。
「把釣魚和戀愛相提並論,倒真是一針見血的高見!」我逗他說。
「這有什麼不妥嗎?就以釣魚而論,河裏這麼多可愛的魚,有些是符合我的標準的,我愛它們,它們一定想吃我的餌的,可是它們沒有機會碰到它;有緣碰到了,或因不敢吃而終身遺憾;有的吃了結果被釣住;也許被釣住又逃掉了,那我也無所謂。」
「你好像不計得失。」
「可以這麼說。釣魚這件事,得固欣然,失亦可喜,我是不合時宜的唯美主義者,也是不可救藥的快樂主義者,魚被我釣到,我高興;它脫鉤而去或不肯上鈞,我也高興,也許有更合適的人兒釣到它,我該有這種胸襟,反正古今中外可愛的魚這麼多,我即使是魚販子,也消受不了這麼多的魚!」
「你的『釣魚觀』就是你的『戀受觀』嗎?」
「差不多,差不多。我覺得計較得失的戀愛都是下一層的戀愛,進一步說,凡是嫉妒、獨佔、要死要活、鼻涕眼淚的戀愛都不是正確的戀愛。愛情的本身該是最大的快樂之源,此外一切都該退到後面去,記得我以前翻譯的那段小詩嗎?
呵!「愛情」!他們大大的誤解了你!(oh Love!they wrong thee much)
他們說你的甜蜜是痛苦,(Thay say the sweet is bitter,)
當你豐富的果實(When the rich fruit is such)
比任何果實都甜蜜(As nothing can be sweeter.)」
他背著這段詩,兩眼朝上,一派陶醉的味兒,他好像否定愛情會給人煩惱,他是多情的少年維特,但卻是一個沒學會煩惱的!我真氣,我又開始攻擊他:
「凡是不在愛情上煩惱的人,不是老奸巨滑,就是一個漫無心肝的人!」
「不,你錯了,有許多人以痛苦自豪,覺得這是他們感情真誠的標記,他們追逐愛情,像追逐野地裏面的一條狼,他們是那麼積極、那麼小心翼翼誠惶誠恐,其實他們沒有『永浴』在『河』裏,卻永浴在嫉妒的眼光裏、患得患失的苦惱裏、鼻涕眼淚的多情裏、海誓山盟的保證裏?他們只知道花盡心血去追求愛情的永恆與可靠,卻忘了享受今天的歡樂與忘形。我並不是說一個人不必考慮明天怎樣,我是說,為了不可知的明天,而使今天晚上的約會摻進了憂慮與恐懼,是相當不智的!」
「哈!你真是世紀末!」
「你又帽子亂飛了!我怎麼是世紀末?正相反的,我在鼓吹一個新的愛情的世紀!在新的愛情的世紀裏,每個男人都有廣大恢廓的心胸,女人也藏起她們的小心眼兒,大家以坦率的真情來真心相愛,來愉快的親密,如果必須要分子,也是美麗地割開了這個『戈登結』,像洋鬼子詩中所說的:
既然沒有辦法,(Since there's no help,)
讓我們接吻來分離!(Come let us kiss and part.)
這是何等胸襟!何等風度!回過頭來看看我們,我們社會的許多人還活在原始的圖騰世界裏,我們還用著野蠻的方式去表現愛情?或說去表現嫉妒。我們還用低三下四的求愛方法去求歡心、用買賣式的厚禮去博芳心、用割指頭發誓去保證忠心、用酸性液體去對付變心、用穆萬森的刀子紮進情人的心?換句話說,人人都用激烈的手段去證實他們的熱戀與專一,證明他們是不惜一切犧牲的情聖,他們只相信狂熱的感情是愛情,他們還會漂亮他說:『沒有嫉妒、沒有佔有,就不是真正的愛情!』女孩兒也吱吱喳喳附和他說:『是呀!凡是不能低首下心的男人都不是我所要的男人。』
因此她神氣、她驕做,她用打擊男朋友的面子來陪襯她的面子,用別人的自尊心來墊高她的高貴,最後她總算得到了一個男人,可惜不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而是一個感情狂熱的情欲奴才!我們的社會雖然大體脫離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路,可是青年男女並不懂得西方自由戀愛的真諦,西方的女孩子會很快地放膽去愛她要愛的人,爽快地答應他的約會,熱情地接受他的做愛。可是我們中國的小姐們卻不這樣,她要先拿一大陣架子,她要先來一次誠意考試,用『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的辦法去吊男朋友胃口,一而再,再而三,她那種有耐心的考驗,好像個篩子,篩到後來,精華篩走了,只剩下糟粕,有骨頭的男人篩走了,老臉皮厚的庸才卻做了丈夫!總而言之,在愛情上面,咱們文明古國的怪現象實在最多,其反應之不正常、表現之奇異,有時真令人髮指。我們到處都可聽到愛情帶給人們的悲慘下場,像情殺案、毀容案、太保打情敵案;也到處可聽到許多令人齒冷的愛情故事,像燒情書、退情書、公佈情書,這些小家子的作風該是多麼準確的量人尺度!多麼準確的量一個時代的『愛情水準』的尺度!」
他愈說愈興奮,幾乎有點火氣、有點激動,當我心平氣和地請教他藥方所在的時候,他開朗地笑了,他說: 「這真是一個難開的藥方!我們鼓吹開放的社會,但是實在找不到開放的愛情與心靈,在我們這社會裏,下焉者對愛情只相信強制執行;上焉者又充滿了羅素所謂的『拜倫式的不快樂』(Byronic unhappiness),病症是這麼複雜,你教我如何想法子?我們骨頭燒成灰也是中國人,也許老祖宗的例子可以給我們參考。我覺得在老祖宗中,尾生不配談戀愛,因為太癡情;張生不配談戀愛,因為太下賤;吳三桂不配談戀愛,因為太混球;唐明皇不配談戀愛,因為太膽小,馬鬼坡軍人一起哄,就嚇得趕緊把楊貴妃殺了,落得袁子才罵他『到底君王負舊盟,江山情重美人輕』,他這個人,若在今天碰到收戀愛稅的小流氓,一定丟下女朋友自己先跑了。」 「那你說古人中有誰配談戀愛呢?」
「我想來想去,忽然想到桃園三結義的那位大黑臉?」
「你說張飛?張飛滿臉賊鬍子,粗聲粗氣,剛強像鐵塊,心腸像石頭,怎麼配談戀愛呢?」 「不,不,張飛先生是最配談戀愛的,因為他的眼睛生得太好了!」
「你愈說愈荒謬了,張飛那對凶來兮的眼睛除了能把女人嚇跑,還和戀愛有什麼關係呢?」
「別忙,你聽著,在三國演義中,說範疆張達行刺他的時候,『見他須豎目張,本不敢動手;因聞鼻息如雷,方敢前進,以短刀刺入張腹?』這就是張飛的眼睛的妙處,他睡覺的時候還是睜著的,換句話說,他一天二十四小時,除了眨眼,他的眼睛全是睜著的,並且我考證他甚至眨眼也不會?因為他殺人不眨眼。」
「難道眼睛不閉的男人就配談戀愛嗎?他媽的這是什麼邏輯呀!」我性急的毛病又來了。
「對了,睜著眼睛的男人才配談戀愛!能睜一小時眼睛就可談一小時戀愛;能睜二十四小時眼睛就可談二十四小時戀愛。同樣的,不能睜開眼睛的人就不配談戀愛,有人說『愛情是盲目的』(Love is blind),其實盲目的人是不配談戀愛的,因為他們不會談戀愛。盲目的人根本不懂愛情,他們只是迷信愛情,他們根本不瞭解愛情真正的本質;愛情不是『永恆的』,可是盲目的人卻拼命教它永恆;愛情不是『專一的』,可是盲目的人卻拼命教它專一。結果煩惱、煩惱、烏煙瘴氣的煩惱!」他吐了一口唾沫,又接著說:「現在人們的大病在不肯睜開眼睛正視愛情的本質,而只是糊裏糊塗地用傳統的繩子往自己脖子上套。感情這東西不是陰丹士林,它是會褪色的。歲月、胃口、心情與外界的影響隨時會侵蝕一個人的海誓與山盟,很多人不肯承認這事實,不願這種後果發生,於是他們拼命鼓吹『泛道德主義』,他們歌頌感情不變的情人、非議變了心的女人、憎恨水性楊花的卡門,同時用禮教、金錢、法律、證書、兒女、藥水和刀子來防治感情的變,他們要戴戒指,意思是說:『咱們互相以金石為戒,戒向別的男女染指!』這是多可笑的中古文明!
在這一點我們實在不能不佩服美國的電影明星,在電影明星中,我從來沒聽說過一方面感情有變化,他方面死命地拉住不讓他走,黛比雷諾不會毀艾迪費雪的容;羅勃韋納也不會燒娜姐麗華的臉,他們勇於愛人,卻不把自己的感情做了對方的函數,他們知道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固然粗鄙可笑,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也高明不了多少。因此他們之間的離合是那樣光明磊落,像是高度進化的瑞典公民。可是我們卻硬罵電影明星浪漫、罵他們不認真、罵他們兒戲,但是人家埃洛弗林再闊,也不會娶姨太大、不會花錢買初夜權、不會打老婆、不會『殺千刀』、不會有茅家小弟這麼英雄!羅素與海明威那樣善於離婚,情感也未嘗不受『打擊』,但他們卻絲毫沒有搶地呼天死去活來的小丈夫的行徑,他們知道使感情不褪色的方法不是不讓它見陽光,而是經常染上新的顏色。他們是愛情上面的『有餘味主義』者,他們戀愛,並不以結婚與否做成敗標準,並不以佔有做最後目標。
戀愛的本身足以使他們功德圓滿。他們並不反對結婚,但是反對『春蠶到死絲方盡』的婚姻,他們不肯在婚姻關係的卵翼下做對方感情的因變數,也不做對方人格的寄生蟲。愛情的本質在時間上既不是永恆的,在空間上也不是專一的,男女相愛雖是一種緣分,但也絕不屬於月下老人萬裏一線牽那種,任何人都不該以命定的理由來表示他的滿意,如果一個男人只是死心塌地地熱愛他在小巷中碰到的那個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兒小耳朵的小女人,因而感到心滿意足,宣言『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認定此乃天作之合,進而否定其他任何女人的可愛、否定任何女人值得他再去愛。如果他這樣,我們只有五體投地的佩服,沒有話說。
不錯,感情專一是好的,白頭偕老是幸福的,尤其對那眼光狹小主觀過強條件欠佳審美力衰弱的男人說來,更是無可厚非。但在另一方面,感情不大專一也不能說有什麼不好,在泛道德古典派的眼中,感情不專一是差勁的;在女孩的眼中,感情專一的男人是她們喜歡的,但在唯美派的眼中,他實在不明白既喜歡燕瘦為什麼就不能再喜歡環肥?在女朋友面前稱讚了她的美麗之後,為什麼就不能再誇別的女人?若光看伊莉莎白泰勒的美而不體味安白蘭絲的美,未免有點違心吧?在咱們中國人的眼中,我們不瞭解為什麼雪萊有那麼多的女朋友,我們會『原諒』他,為了他是『無行』的文人,我們同時會聯想到在揚州二十四橋的詩人杜牧和他的妓女們,我們會把這兩個文人等量齊觀。
其實在靈與肉之間、真情與買賣之間,個中的分野是很明顯的。你走到臺北寶鬥裏或走到台南康樂街,你固然看不到何處沒有肉欲,但你環顧你的前後左右,又有幾個懂得真情呢?大家或追求單純的肉欲,或自溺在不開放的感情,為了解決單純的肉欲,他們選擇了放蕩;為了解脫不開放的感情,他們選擇了失眠、殉情或情殺。他們的心地與愚愛是可憐憫的,可是他們還比不上一隻兔子,兔子還有三苞,它們絕不在一個洞裏悶死自己。我們只看到兔子撲朔迷離地嬉戲,卻從未看到它們為失戀而悲傷!大家不肯睜開眼睛看現實,只是盲目地妄想建造那永恆與專一的大廈,結果大廈造不起來,反倒流於打情罵俏式的粗淺、放縱的肉欲和那變態的社會新聞。
我們有成千成萬的青年男女,卻被成千成萬的愛情苦惱糾纏著,在小器成性的風氣下,他們互相認識是那樣的不容易,偶爾認識了,又笑得那樣少!有些苦惱怪環境、有些苦惱怪他們自己,他們不知道如何在愛情的永恆論與專一論的高調下退下來,認清什麼是真正可為的,什麼是真正不可為的。他們似乎不知道戀愛是美的,它超越婚姻與現實,但不妨礙它們,相反的,婚姻與現實倒可能妨礙它的正常發展,如果一個女孩子老是用選丈夫的標準去選擇男朋友,那她可能沒得到丈夫,又失掉一個男孩子的歡笑與力量。我們大可不必為了追求渺茫的永恆而失掉了真實的短暫,大可不必為了追求『高貴的』專一而失掉了瑰麗的多彩,我們不必限制別人大多,也不必死命地想佔有別人,非要『一與之齊,終身不改』不可。我們要做男子漢,也要做多情的小兒女,我們生在一個過渡的時候,倒楣是無法避免的,但是我們不必自憐,我們更不必先呼痛,然後再用針尖紮自己!」
他說著,一直這樣說著,像順流而下的新店溪水,在漸暗的落日底下,他的影子慢慢高大起來,他真是一個不可捉摸的人,我們捉摸到的,也許只暈他的影子。人人知道他是「情棍」女孩子們好奇地跟他交往,可是她們不瞭解他,她們喜歡他的殷勤與技巧,卻討厭他那永不流淚的眼睛。在愛情上面,他充滿了童稚的真純與快樂,有女孩子跟他同走一段路,他興奮、他高興;女孩子走了,他也不難過、不悲傷,他會望著雙雙對對的背影微笑,為了「倒楣的不是我」他微笑,為了他已走上灑脫浩瀚的航路;他微笑,為了別人並不瞭解戀愛與真情;他微笑,為了他竟看到睜著眼睛的張飛和他那老是睜著的眼睛。
現在似乎更能體會張飛的眼睛。
套用tietie的話:romanticisim can be as bad as idealism.
這位情聖,其實不就像莎士比亞嗎?
False compare,又有多少人聽懂:
CXXX (Sonnet 130)
My mistress' eyes are nothing like the sun;
Coral is far more red, than her lips red:
If snow be white, why then her breasts are dun;
If hairs be wires, black wires grow on her head.
I have seen roses damasked, red and white,
But no such roses see I in her cheeks;
And in some perfumes is there more delight
Than in the breath that from my mistress reeks.
I love to hear her speak, yet well I know
That music hath a far more pleasing sound:
I grant I never saw a goddess go,
My mistress, when she walks, treads on the ground:
And yet by heaven, I think my love as rare,
As any she belied with false comp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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