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
兩天內講了三通由半小時至個多小時的長途電話,嘴巴好累呢........可是還有一通電話未打..... -_____- (曾小姐招牌咀臉)
實不相瞞我在美國講長途電話常常達三四小時之久,那時一整天躺在Barnes & Nobles 的沙發上,講得電話卡都用光了,還不是我的電話卡,而且英國的電話費很貴呢﹗回來以後我都堅持打給他。
不過那樣每星期一通三四小時的電話,在香港就太奢侈了。再加上已經踏入了冬眠期........試問冬天有什麼比睡覺更好?運動嘛,是夏天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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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發現很久以前寫的od,那些print out是某天發狂print出來的,早已忘了。
其實不是在自己家裡找到的話,我不會知道那是我以前的od,花好久才想起od寫的是什麼事情。第一篇od寫在2000年尾,四年前啊,還在唸中學,以前常常用「幽幽」一詞呢。那堆日記都是用散文詩行文方式寫,像他嘛,最初的od是用來懷念他的。還找來很久以前收到的情書,忍不住凌晨三點在床舖裡爆笑。
還記得當時我有評價過那些情書嗎? 嘩,很露骨呢,怎麼會喜歡上他?現在收到這樣的信,我一定扭斷寫信人的頸。
我不是絕情,這是旁人難以理解的。
當時我跟他都是錐心裂肺的愛和痛吧,現在卻覺得可笑非常,拍戲嗎?
那個,是白痴的年代。
老了,真的老了。
2000到2004年尾,中間經歷多少個影響我一生的人?在生命裡進進出出,是過客是朋友還是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當天我義無反顧的愛
現在不過紙上的幾行字
當天我是那麼誠緻的感激
現在也同樣的心胸去恨
是了,那時就是這樣寫作的。散文詩......
前陣子有朋友以崇拜的語氣,讚賞我在生命中的灑脫,該投入該回頭,沒有分差,而且做什麼事情都轟轟烈烈的,把自己燃燒殆盡,滿意地說一句無悔當初。如果他看過我以前的日記,該會明白吧?
心太軟,一下子就會溶了。後花園,可以荒蕪多少次?
心夠細的話,你會明白。
那時的文筆比現在好多了(怎麼會有這種事﹗﹗),有些描述是不錯的:
(不小心修改了一點點)
1.
角落裡 冷冷的
或許還有牠的餘香
而我終究孤單一人
牠跟很多個某人
只是生活中的過客
闖進來 又走了
但我永遠不會忘記
有這麼一天
一隻孤獨的黑飛蛾
被客廳幾朵粉紅百合吸引
最後因百合凋零
而被琉璃瓦外的繽紛世界攝走
2.
讓眼淚倒流
苦澀吞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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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心,為什麼常常這樣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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